宁乡:引领文明绿色祭祀新风尚

2020-08-28 08:52:51 红网宁乡站
作者:孙新明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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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8月27日讯(宁乡站记者 孙新明)中元节即将到来,祭祀将形成新一轮烟花爆竹燃放高峰。为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山林重点防火区等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要求,倡导绿色祭祀,防止环境污染,建设宜居家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蓝天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就中元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宁乡市中心城区、乡镇集镇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宁乡市全年禁止燃放区域为城区玉潭街道、城郊街道、白马桥街道、历经铺街道所辖31个社区,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和金玉工业集中区范围内区域以及国家机关等单位,金融等企业,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养老机构等公共文化场所,军事设施保护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全市25个乡镇集镇,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腊月二十四日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期间,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村民人人知晓,各级政府宣传部门要联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城市广场LED屏幕滚动播放《宁乡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通告》,制作宣传短片,宣传宁乡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劝阻力度,做到村民人人遵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乡镇(街道)负责、社区(村)组包片、部门联动等方式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劝阻力度,尤其要对辖区内河边、重点小区门口、重点山林防火区明确专人值守;民政公墓、乡村公墓进出路口要安排部门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值守,发现携带烟花爆竹在禁燃区燃放的要主动劝阻,责令主动交出,确保禁燃区内零燃放;要进一步加强查处力度,做到违法必查;要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做到有查必究。

“做好中元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是减少空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希望全市人民通过‘鲜花祭祀’‘网络祭扫’等方式引领文明绿色祭祀新风尚,以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为守护一片蓝天、建设美丽宁乡作出应有的贡献。”市蓝天办相关负责人喻灿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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