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27日召开的全省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省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今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4807元/年,月人均救助250元,分别比年初公布的指导标准高出807元和37元。
面对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省委、省政府聚焦“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打出一系列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组合拳。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低保标准以及其他救助标准进行提标,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公开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加强信息比对核查,紧盯在保对象、未脱贫对象、贫困监测对象、边缘困难群体“四类重点对象”,加大重病重残困难群众保障力度,105.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兜底保障。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总数192.2万名,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分别达到538元/月和4807元/年,月人均救助380元和250元;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达到133.4万人,平均每人每月分别达到74.8元、68.3元,分别比年初确定的指导标准高出9.8元和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