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袁伟辉等30人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红网时刻娄底9月14日讯(通讯员 梁成文 谢特波 彭海)9月14日,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袁伟辉等3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一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袁伟辉等30名被告人及各自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开始,被告人袁伟辉纠集人员在新化县实施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2月该组织在新化火车站附近将2人砍成轻伤,影响恶劣,以袁伟辉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成立。
其后,该犯罪组织不断网罗社会人员、充实扩大力量,多次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袁伟辉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曾继礼、段辉、唐巨东等人为骨干成员,共30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以暴护赌”“以暴护毒”、插手民间纠纷,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贩卖、运输毒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159起违法犯罪活动,共计贩卖、运输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共计50余千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万余粒,致6人轻伤、10人轻微伤,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在新化县上海星城及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同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还实施非组织犯罪21起,共计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900多克,致2人轻伤、2人轻微伤。
庭审中,法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辩护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核实了认罪认罚的相关情况,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
部分人民监督员、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审理。该案涉案人数、事实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持续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