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3亿!特大网络传销案45人获刑

2020-09-24 09:16:13 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李莹 凌玉霞 编辑:彭笑予
字号:

缴纳几百元门槛费就有购券和发展下线资格,号称控股三十多家实体企业,办大型招商会、建宣传工作室,批量发送虚假收益图、银行交易截图等,这个涉案33亿元的传销团伙被提起公诉,而两家为该团伙提供网络技术支持的公司同样成为被告,两公司负责人也站到了被告席。9月22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士玲等45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郑州好聚点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滨诚科技有限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一审公开宣判。

上线空壳平台,虚假宣传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份,被告人张士玲、廖锦辉、刘天丁商议合作组建一个网络传销平台,取名叫QL量化券商平台,制造与美国某公司对接的假象。由郑州好聚点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QL平台。为逃避资金监控,掩饰资金来源和去向,由珠海市滨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平台的资金收入支出项目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

2017年2月23日,QL平台正式上线运营。张士玲等人以提供虚假的外汇交易服务为名,要求参与人交纳140至630元门槛费以获得购买外汇券和发展下线资格,以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数量的多少计酬返利,引诱他人发展下线牟取利益。

为扩大传销平台的影响,张士玲等人宣称自己控股三十多家知名实体企业,举行大型招商会、发布会,举办培训班,集团领导人豪车游,建立小型宣传工作室等形式进行线下宣传推广;通过帖吧、微信群等多种网络途径进行微营销,开设在线课堂空中授课,建立大量微信群并发送虚假的收益图、进账图、银行交易截图等进行线上宣传推广。

提供技术帮助也构成犯罪

经司法鉴定:从2017年2月23日至2019年1月3日,QL平台共发展全国各地注册账号19万余个,其中有效账号16万余个,平台共计收入33亿余元。其中,收取会员线上充值款6亿余元,收取注册金及线下购券款26亿余元;平台向会员支付15亿余元,QL平台与会员有关的收支差额为17亿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士玲等人的上述行为,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两被告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分别为犯罪提供前后台程序开发、系统维护、云服务器租赁等技术帮助与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构成了单位犯罪,被告人冯越攀等4人作为两被告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均已触犯刑法,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顾亚平等5人帮忙转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所获资金,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士玲等36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两被告单位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被判处罚金六十万元,两单位相关责任人冯越攀等4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另外5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上述被告人及被告单位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0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