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安乡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詹茅等12人涉黑案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詹茅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八个月。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詹茅等12人在常德市西洞庭地区,使用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对该地区的建材市场等进行非法控制,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安乡县人民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及各自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