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法院巧妙调解促成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和解

2020-09-28 21:46:11 红网
作者:郑涛 雷伊琪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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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

红网时刻9月28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雷伊琪)“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一件大事。”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借款达十一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情法并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事后,当事人将一面写有“正义之卫士,执行之楷模”的锦旗交到了该院执行法官的手上,并表示感谢。

原告彭某与被告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09年卢某因创业筹措资金向朋友彭某借款58万元整,之后卢某陆续偿还部分借款。2014年双方确认卢某还欠彭某借款25万元整,并约定两年内归还。借款到期后,卢某未能按期还款,彭某遂向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3月,雨花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卢某偿还原告彭某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一套1989年建成、面积仅69平米的老房子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彭某强烈要求法院评估拍卖上述房产用于偿还借款,而被执行人卢某则强调该房产并非本人单独所有,系其父母留下的遗产,为其三兄弟共有。卢某的两位弟弟作为案外人向该院提起了执行异议,案件中止执行。

2020年6月雨花区法院依法驳回了两案外人的异议请求,该案遂继续执行。

“卢某今年已66岁高龄,且终身未婚未育。”执行法官考虑到拍卖其唯一住所确实将导致卢某养老成忧,生活困顿,所以想通过调和双方之间的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来顺利解决此案。但因被告借款时间持续十一年之久,期间与原告多次为此事发生争吵、积怨很深,几十年的朋友反目成仇,导致调和之路困难重重。卢某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且需常年服药,无能力支付借款本息。申请人卢某尚欠银行贷款,急需还贷,对于还款金额不予退让。

执行法官分别找两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联系了卢某的两位弟弟及朋友,通过多次和双方当事人约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其辨法析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卢某的两位弟弟及朋友帮助卢某一个月之内支付25万元借款本金给彭某,彭某放弃所有逾期利息并申请撤回对该案的执行,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最终这起借款达十一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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