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3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魏小晓)2020年9月底,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长沙市雨花区,拟对被执行人翟某名下的渝A05B60白色宝马牌小型普通轿车一辆实施异地扣押措施。考虑到异地执行环境不熟悉,为避免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拒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特发函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请求异地协助执行。
在接到异地协助执行函后,雨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沟通协调、进行部署,安排协助执行干警与渝中区法院执行干警一同火速赶往雨花区雨花亭街道金房万树丹堤小区,经过短暂搜查,雨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干警很快发现了被执行人翟某名下的宝马小轿车。通过到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查询,找到了被执行人翟某名下车辆的临时暂用人彭某住址及联系电话,并通知彭某赶到现场,告知案情并宣读相关查封扣押手续,要求彭某立即交出了车辆钥匙及行驶证,及时扣押了被执行人翟某名下的渝A05B60宝马小轿车,圆满完成了协助执行任务。
据了解,2020年以来,雨花区人民法院已协助外地法院扣押查封车辆9台,该院秉承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和执行工作大局意识,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在自身执行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克服案多人少压力,积极协助外地兄弟法院扣押查封车辆,积极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使得异地执行“难路”变“通途”,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