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姜姿 通讯员 黄窈慧)10月3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省道S311周家店路段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民警又发现该男子驾驶的机动车涉嫌逾期未年检等多种违法行为,交警对其依法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强制措施凭证。
当天15时38分,李某(男,49岁)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牌照为湘A615*的小型面包车经过S311周家店路段时,被正在执行国庆交通安保行动的交警依法拦停检查 ,检查时民警闻到李某身上有股酒味,怀疑其饮酒。民警在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显示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在交警进一步对驾驶员李某和该机动车检查时,发现该车的检验有效期到2020年1月31日止,近八个月逾期未检车,李某曾于去年2019年12月和2018年12月两次酒驾,驾驶证一直被扣留在交警队。
李某屡次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不知悔改,目前鼎城交警依法扣留该机动车,李某对自身的出行安全和人身安全不负责任,漠视法律法规,再三试法,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来源:红网
编辑:于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