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27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皮宣文 刘飞宇)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晏某在疫情期间因在网上从事口罩生意被骗后,为了“填空”,竟萌生了再骗他人的想法,共计骗取他人口罩款29.9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份,被告人晏某在网上从事口罩生意被骗后,为了偿还他人的货款,在明知自己无法找上游供货商订购大批量医用口罩的情况下,从2020年2月21日开始依旧在网上售卖口罩,收到被害人货款后,通过快递给被害人发砂子、杂志等,获得快递单号,冒充口罩订单号,欺骗被害人,共计5次骗取他人货款29.9万元。如2020年2月22日、23日,被告人晏某通过QQ群发布自己有医用口罩出售的信息,并添加被害人袁某某的微信,与袁某某达成了医用口罩交易后,连续两次通过用砂子快递后将快递号发给被害人,骗取袁某某33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晏某因他案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扣押了晏某现金1300元,冻结了晏某华融湘江银行账户资金10001.26元、兴业银行账户资金2089元,微信账号内资金16839.84元。
赫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晏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违法所得应退赔给被害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赫山区法院予以采纳。
据此,赫山区法院以被告人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同时判决对公安机关扣押、冻结的被告人晏某财产30230.1元按同等比例返还给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