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失信,又有149人上了“黑名单”
涉及向多名落马省管领导干部行贿 省纪委监委: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坚持实施联合惩戒
11月4日,三湘风纪网通报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第二批“黑名单”,其中,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万操等149名个人被曝光。据悉,本次通报的企业和个人,大多涉及行贿等严重失信行为。
其中,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万操因2011年至2013年,为在常德市沅安路(皇经阁-长庚路)路面改造建设等工程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万操向常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卢武福等人行贿最终被通报。
汝城县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王勇军因2013年至2016年,为在汝城县政府2号办公楼及2号住宅区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汝城县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主管人员王勇军经手,向汝城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向华行贿等原因上“黑榜”。
湖南省欣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丁玉海因2013年至2015年,为在安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湖南省欣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玉海向安乡县公安局原局长黄淳等人行贿而被记入“黑名单”。
长沙宏祥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冯均强因2008年至2017年,为在湖南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家属楼旺景园项目、湖南宾馆安置房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长沙宏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均强向湖南省环保厅原厅长蒋益民和湖南宾馆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欧爱国行贿,最终被通报。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表示,对那些行贿数额巨大的,多次行贿、不知收敛的,充当中间人“提篮子”的,通过挂靠围标串标的,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实施联合惩戒的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迅速响应,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实施对本次通报涉及的企业和个人的相关惩戒措施。
解读
对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第二批“黑名单”有何新特点?我省接连曝光失信“黑名单”释放什么信号?对此,记者采访了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
今年6月,首批“黑名单”公布了13家企业、36名个人,第二批在数量上有大幅增加,其中涉及行贿行为的有5家企业、95名个人,占比超过六成,受贿人涉及多名落马省管领导干部。此外,还有一些涉及串通投标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该负责人表示,经济领域的行贿不仅腐蚀领导干部,毒化政治生态,而且扰乱市场秩序。具体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来说,行贿受贿是勾连公职人员与其他违法违规主体的关键一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整肃其他方面的问题,实行全链条治理,意义重大。
“落实‘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释放了我省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信号,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还招投标市场一片晴朗天空’的坚定决心。”该负责人说,将把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坚决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