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自行修建的三面立柱广告牌。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落实整治顽瘴痼疾、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长潭路产大队通过前期的摸底排查和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再次与雨花区交通行政执法局、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现代投资长沙分公司相关人员一起凝聚合力、联合行动,依法对K1501雨花收费站出口外广场的一块三面立柱广告牌进行了拆除。
违规广告牌被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K1501处这块三面立柱广告牌是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自行修建的顽瘴痼疾,以擎天柱结构为支撑点,基座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广告牌滴水线已进入公路用地范围,严重影响通行视距,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之前路产队员曾多次通过广告牌上留下的征集广告的电话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和沟通,在电话中详细告知了《公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各相关职能部门也与当事人进行过告知和沟通,当事人均多番敷衍推诿,期限过后始终没有拆除。商议之下,各权属部门勠力同心,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广告牌实施强制拆除。经过三个多小时,终于将这处顽瘴痼疾顺利拆除。
下一步,为巩固整治成效,长潭路产大队将加大工作力度,更密切地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护航高速司乘人员平安出行,打造“畅、安、舒、美”的高速公路。(通讯员 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