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永州11月11日讯(通讯员 晏斐斤)11月4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红艳,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康等共同为蓝山县人民法院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揭牌。
郭红艳一行先后前往蓝山县所城人民法庭暨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拟建设地和蓝山县人民法院,实地察看了法庭选址和在建的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等建设,并详细了解了建设情况。
郭红艳指出,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地处湘江源头、“楚尾粤头”“千年鸟道”云冰山风景区,要切实发挥法庭的地域优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切实加强法庭建设,将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打造成为功能齐全的高标准、规范化人民法庭;要配齐配强法庭工作人员,充实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力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近年来,蓝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实际行动保护湘江源头,近五年共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90余件。其中,被告人黄某某、全某某环境监管失职罪一案入选湖南省高院发布的《2019年度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被告人廖若云、廖国翠、廖昌业污染环境犯罪案入选全国十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