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武陵源区委批准,武陵源区纪委监委对武陵源区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爱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爱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工程项目款拨付及其他事项办理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爱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思改、不知止,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武陵源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陵源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爱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