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元一斤的养殖鲫鱼号称河鱼 益阳一餐馆被处罚

2020-12-02 09:48:23 潇湘晨报
作者:李姝 通讯员 陈志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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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第二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9月22日,资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局移交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暗访线索,对位于资阳区长春镇马良北路米汤味道(马良店)进行了检查。经查实,当事人从7月开始,为吸引和留住客源将店内经营的“农夫一锅鲜”菜品(内有鲫鱼和黄骨鱼)以口头的方式对外宣称为杂河鱼。上述菜品中的鲫鱼和黄骨鱼均是从农贸市场分别以6元/斤和9元/斤购进的人工养殖鱼类。当事人上述行为属虚假宣传,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资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10月16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中,对桃江县王兵超市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架销售标签标注产品名称为“野生鱼、河鱼仔”的产品10瓶,产品标注生产日期为6月3日。经调查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系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标签上标注产品名称为“河鱼仔”,并含有“野生鱼、嚼啊嚼、满嘴香、口水流”等内容。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合法的养殖证明,宣传为野生鱼、河鱼仔是为了提高销量,迎合消费者心理。当事人经营标签虚假标注“野生鱼”“河鱼仔”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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