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行动开展以来,不少人因出租、出售手机卡或银行卡而受到惩戒。宁乡一男子本想出租银行卡,每月赚取租金,没想到一连几个月没收到租金,让他气急败坏,从已租出去的银行卡中多次套现,干起了“黑吃黑”的勾当。
12月2日,正在宁乡市公安局历经铺派出所值班的民警宋立接到线索,有一张银行卡资金流动异常,该卡可能涉嫌电信诈骗,卡主为辖区居民王某。收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到了派出所后,王某先是称自己的卡交给了一名朋友帮忙‘养着’,后面又改口称‘自己的卡掉了,卡上写了密码,被别人捡走使用’。”宋立说。见王某说法前后矛盾,民警随后要求调取这张信用卡的银行流水,进行进一步调查,很快便发现了端倪。“王某对我们说,他的卡在11月初的时候就弄丢了,但我们发现,在11月18日那天,王某还通过这张卡转了一笔钱到他老婆开的便利店的账户上,套现了1820元。”宋立告诉记者,这表明王某的供词很有问题。
了解情况后,民警随即将王某交代的那位帮他养卡的朋友宋某也传唤到了派出所。经审讯,王某和宋某最终坦白了各自的犯罪事实。
原来,9月初,宋某的上线就告诉他:“你给我收一张信用卡,我每月给你1500元,当作信用卡的租金。”随后,宋某将消息告诉王某,并让王某帮自己租几张信用卡,并承诺“一张信用卡每月租金1000元”。这样,宋某就能从每张信用卡中获利500元。
“听到出租信用卡可以白白赚钱,王某很心动,将自己的5张信用卡交给宋某,再由宋某转交给其上线。”宋立说,直到11月份,宋某都没有兑现自己“每月每张卡1000元租金”的承诺。于是,气不过的王某在11月18日、11月21日两天时间,先后从卡里转出7000余元,占为己有。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宋某因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均已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