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杰。
红网时刻记者张兴莎 蒋永峰 朱丽萍 通讯员 周哲煊 长沙报道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实施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推进统计改革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中央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省统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服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湖南省统计局于12月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为此,湖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杰围绕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相关工作,接受了红网记者的独家专访。
记者:近年来,全省统计部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成效?
刘文杰:近年来,全省统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湖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运行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
首先是对标对表,持续推进统计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统计法》与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结合起来,纵深推进统计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统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补齐制度短板,稳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认真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出台《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哪里,统计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服务到哪里。
然后是夯实基础,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全省联网直报中心,形成了覆盖各市州、县市区的统计监测体系,建成了覆盖全省4万多家“四上”企业的联网直报平台,数据报送和审核实现了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了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调查效率。坚决扛起防范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建立数据质量符合性检验制度,实施“互联网+统计监督”,开发了信息预警、数据查核、评估反馈、符合检验“四位一体”的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监控平台,形成全员、全流程、全领域的统计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出台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产业园区统计工作等措施,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三年行动,抓好每年100家乡镇、开发园区统计工作示范单位建设,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全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基础支撑。
再是加强监测,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目标,持续加强统计能力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了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统计调查体系,认真组织40余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扎实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跟踪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效果,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加强监测,及时反映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特别是今年围绕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一系列快速调查分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量化依据和重要参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高四新”战略,正在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两山”(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岳麓山大学科技城)、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等统计制度及相关指标体系。精心做好统计服务,持续创新优化统计产品,《统计手册》《统计月报》已成为领导和职能部门了解经济动态、作出决策的“工具书”。精心组织统计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最后是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今年,省委将统计纳入巡视内容,推动巡视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协同配合,全面检验被巡视单位统计工作成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并完善了12个关于数据质量管理的业务评估审核制度。推动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将制度配套和执纪问责相结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和督察制的贯彻执行,与精准统计、精准服务相结合。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更好地体现服务”意识,推进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持之以恒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进“双随机”抽查、重点稽查、专项检查和内部核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效。
记者:我们都说“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全省统计部门围绕抓数据质量建设采取了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不少好的成效。请您谈谈,全省统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刘文杰:统计数字造假,不仅误导决策,而且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解决统计数据造假的弊端,“法治”就是最好的武器。
首先,抓建章立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今年出台了《关于健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具体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对《湖南统计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省统计局出台了《湖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程(试行)》,提高了统计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确保统计监督检查有章可循。
其次,抓普法宣传。严格按照《全国统计法治宣传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顺利完成了“七五”普法验收。探索开展“互联网+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网络平台、微视频等宣传媒介,讲好统计法治故事。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和能力。组织专门力量编写了《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小读本》《统计法律法规文件汇编》《湖南省统计监督检查规程(试行)》和普法讲义通稿,与时俱进打造统计普法“三书一讲义”范本,根据不同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
最后,抓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检查和统计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体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赢得了被执法对象的理解与配合。
记者:配合统计调查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那么应该如何配合统计调查?统计部门又采取了什么措施来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权利?
刘文杰:《统计法》是我们开展统计调查活动的基本遵循。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规定,国家统计局对此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以确保统计调查对象的权责对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统计法》第七条明文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这就要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个人统计调查对象,要如实反映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阻碍统计调查。
《统计法》也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还规定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对此,统计部门也建立了完善的数据管理和保密制度,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可以放心向统计调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
记者:做好统计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请问您对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有什么期待?
刘文杰:依法配合统计工作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希望社会各界能一如既往地关注统计改革发展,支持统计事业,了解统计知识,配合统计调查,监督统计工作。我们一定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为推动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