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支持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意见,重点推进121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实施
支持长沙申建空港型物流中心城市
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原则,将省级和市级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自贸试验区,充分赋权、充分放权
建设以铁海联运、江海联运、航空货运、卡车航班四大通道为主的湖南对非国际物流通道体系
12月17日,湖南省政府网公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湖南将从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关键要素保障、支持人才引进、鼓励创新创造、促进投资贸易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国际物流通道、加强生活服务保障等十大方面,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辐射带动全省开放发展。
制度创新最高奖励500万元
《意见》明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工作。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负责自贸试验区片区日常运行、实施改革试点任务等。积极推动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片区之间,以及与省内其他市州、重点园区之间的协调联动发展。
同时,对照《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重点推进121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实施。每年开展全省制度创新案例评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首创并被国家复制推广的经验案例,每项给予500万元奖励。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完善制度创新容错机制,研究制定尽职免责规定。加快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重大改革创新需调整或废除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按程序予以调整或废除。围绕制度创新,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原则,将省级和市级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自贸试验区,充分赋权、充分放权。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探索实施“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探索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按照包容审慎原则,规范涉企检查。
在财税支持方面,安排自贸试验区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和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县区加大投入和资金配套。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资金支持,省级各有关专项资金在使用安排时向自贸试验区企业和项目倾斜。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自贸试验区的支持力度,连续3年安排不少于100亿元债券用于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使用各类债券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3年内自贸试验区新增税收属地方分享部分的50%以上专项用于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
创新打造湖南陆空铁江海多式联运体系
湖南将在自贸试验区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制定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认定相关规定办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海外人才招聘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居留、户籍、住房、就医、社保及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父母康养等服务体系。鼓励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优惠奖励政策。
此外,《意见》明确,统筹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汽车平行进口、跨境电商、易货贸易、离岸贸易、保税维修和进口再制造等贸易新业态。积极推动二手车及二手工程机械、工业设备和零部件出口。支持先进制造业延链、补链、稳链、强链,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
构建国际物流通道方面,加快培育和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打造知名物流品牌。支持开通和发展国际空中航线航班、海上航线班轮、陆上班列班车,创新打造湖南陆空铁江海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以铁海联运、江海联运、航空货运、卡车航班四大通道为主的湖南对非国际物流通道体系。《意见》明确,支持长沙申建空港型物流中心城市,加快航空物流产业发展;推进长沙邮件、快件、跨境电商一体化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