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9日讯(通讯员 长纪宣 记者 张英)为建立“亲清”银政机制,推进财政专户、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今年以来,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长沙银行、长沙农商行开展“建立亲清银政机制、服务长沙发展”金融领域专项督查,督促两家银行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巩固财政账户开设和资金存放等方面的相关制度。
今年7月,该纪检监察组组织市财政局、审计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长沙银行、长沙农商行开展座谈研讨,传达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对金融领域廉政建设相关要求,从源头上防范财政账户开设、资金存放环节廉政风险。
根据实地座谈初步达成的共识,该纪检监察组对市财政局、审计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三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作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督促尽快落实。重点关注违规开设账户和资金存放行为,查找账户开设和资金存放制度流程上的漏洞;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对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因素,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账户开设流程,加强对资金存放的动态监管;加强对公积金归集存放的管理,综合考虑安全、效益、方便、贡献度等因素,以市场化方式为主做好资金存放配置;加强与银行亲清互动,在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不断加大信息共享深度广度,努力促进银政合作共赢。
今年11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根据座谈会的建议,长沙银行下发进一步规范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长沙农商行出台进一步明确引进财政性资金客户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不得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农商行的资金存放,与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行内的关联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的业绩、收入挂钩,不得向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