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2月28日讯(通讯员 李亚夫)日前,株洲市财政局发布了《株洲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预算评审试行标准》,为省内首例。这是该局为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实现关口前移、加强源头管控的重要举措。
该试行标准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现行的计价办法和消耗量标准,根据造价部门最新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的预算价格,组织对历年30多个已评审项目进行分析测算得出。是市本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编制和评审株洲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安排财政资金的依据。
市财政局要求,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均应根据本试行标准,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编制预算,并将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控制在标准上限范围内,否则不予安排财政资金(预算)。但是同时也规定,因地质条件复杂、特殊构造要求、特殊功能需求、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确需提高建安费标准的,可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据实增加预算。
为保证本《试行标准》的实时动态性和准确性,消除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变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指标的影响,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定期测算变动系数进行调整。
目前,该标准试行效果良好,有效地提高了投资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某房地产开发商配建市政道路,财政给予补助,根据此试行标准,核减报审金额143万元。此外,某政府投资公司受委托代建三条市政道路,经财政评审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后,预计将节约投资6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