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深度丨“长沙最牛钉子户”湘春路527号成历史

2021-01-05 22:41:10 红网
作者:张必闻 肖帅 汤屹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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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下午,湘春路527号拆迁现场。

红网时刻记者 张必闻 见习记者 肖帅 通讯员 汤屹 长沙报道

湘春路527号,这栋4层楼高的“楼群”大抵在许多长沙人心中都有着莫名的神秘感。自2009年此地被划为棚户区拆迁范围以来,这栋独楼已静矗在湘江风光带长达10年之久了。1月5日下午,此楼正式拆除,截至下午5时许,在挖机和水车的连续作业下,楼房主体完全拆除完毕。这一曾经被称为“长沙最牛钉子户”的湘春路527号终成历史。

最终征收补偿费用350多万

细心市民感言不如早十年买房

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黄长科告诉记者,受开福区政府委托,湘雅路街道工作人员是2020年12月初上门做工作的。通过反复上门、讲清政策,最终赢得了征收户的理解与支持,在今年元月5日凌晨签订了“征收户补偿协议”,并已于今天上午搬离。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协议依照现行的征收补偿政策,共计补偿费用在350万余元。针对这一数目究竟是否划算,路过市民也算了笔账:“十年前赔偿当然也不是这个数,不过当时附近的房价多少呢?四五千一平方米吧。现在已经涨了四倍不止,当年早拿这笔钱买新房,现在不知道翻了多少番了。”

实际上,自2012年以来,记者一直关注此楼动向。也对此楼的征收户宋稳朝进行过专访。这个曾经守护在此的“长沙最牛钉子户”如今已回归到日常生活之中。其鲜活人生或许抛开“钉子户”这个身份,仍有着长沙市井独有的烟火气。至少在记者问起他的近况时,工作人员是这么描述的:“还是冒结婚啊。(签协议)搞到凌晨2点多,他打电话要女朋友送房产证过来,凌晨两三点呢,乌溜溜飞快就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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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下午5时许,楼房主体拆解完毕。

曾传闻”要价上千万”

当年屋外打横幅:没有漫天要价的欲望,只要求长远生活有保障

早在2012年,湘春路527号就已成为话题。当时的热点是“钉子户要价上千万”。甚至当年在记者采访时,遇到的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都相信这个传闻:“哦,那栋房子哦,那是‘钉子户’啦。讲明哒要上千万,那怎么拆得下来咯?”当时,记者问她上千万这个说法是从哪里来的,她说听别人讲的。

而记者采访宋稳朝时,他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在记者抛出第一个问题后:“拆迁工作人员跟你接触过吗?谈了些什么?”宋稳朝反客为主的发问:什么人能称之为拆迁工作人员?在他看来,必须拥有合法的拆迁人资格,向其出示证件,并根据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他有权向工作人员索要拆迁五项基本文件后,才有商谈拆迁的资格。所以,当时的宋稳朝,一直没有跟谁坐下来谈过他家这栋四层楼祖屋的价值,“不可能随便来个什么证件都没有的人,我就跑上去跟他谈我家值多少钱,我又不是十几岁的小青年,我只是需要对方向我出示合法证件和红线图等文件而已。”

故而,当时在两次拆迁工作人员上前沟通,没有拿出文件和合法证件后,宋稳朝最后得到的就是一份他们房产约值42万的评估书。这栋宋家的房子,是宋稳朝妈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被活络的宋家人,利用临街、靠江的优势,经营着四项生意,每月能给一家带来八九千元的收入。所以,当时的宋稳朝往房子上贴了一条横幅:“没有漫天要价的欲望,只要求长远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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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宋稳朝站在自家楼顶,如果看到不明人士在楼前观望过久,他就会拿起扬声器问话。

当年维权装备除了18个摄像头、三条狼狗、一条藏獒

还有厚厚一打70户人家的拆迁合同做参照

如今拆迁有法,越来越规范。

2012年,记者从拆迁办工作人员了解到,当年宋稳朝的房子加上住改商等优惠,价值估约在113万元。当时的宋稳朝听后哈哈大笑,他说:“我给他们113万元,他们把所有合法拆迁我家的文件拿给我看,行不行?”

当年,在宋稳朝眼中,自己一直是在维权,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为了守护自己的这栋祖屋,配备了18个摄像头、三条狼狗、一条藏獒外,在他眼中更重要的还是监控录像光碟,和几大本由大量来自邻居的拆迁合同、图解、法律条文组成的合订资料本。这是三年来每当有一户邻居被拆走,他就上门问人家要合同和图解,七十多户人家的详尽资料,全都成了寻找拆迁程序漏洞的子弹,是他眼中“最重要的武器”。

十年时间过去了,个人的武器是否发挥着作用不得而知。而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利,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正成为时代进步、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

如果现在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邹露璐介绍,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被拆迁人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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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所拍摄的湘春路527号,如今已成历史。

相关链接:长沙“最牛钉子户”房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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