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3日讯(记者 李璐)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构建了以天然林管护、用途管制、修复、保护修复监管等四项基本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加强党的领导、开展专项调查、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管护能力建设、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等17项具体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湖南省天然乔木林面积保持在267万公顷以上,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保障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全面建立,保护重点区域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实现并轨;到2035年,全省天然林面积保持稳定,天然林生态系统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物种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实施方案》融入了湖南元素,彰显了湖湘特色。为确保天然林实现全面保护,对已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或管护补助范围的天然林以及尚未纳入补偿或补助范围但经营者愿意纳入的、或经营者不愿意纳入的三类天然林,分别规定了管护责任协议书的签订形式。为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考核监督,《实施方案》提出结合森林督查开展年度核查,并将天然林保护修复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县级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因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和部署不力、盲目决策等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约谈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天然林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任务。出台《实施方案》是湖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该方案的出台实施将对全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