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警提醒:寒假到了,这样触目惊心的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别犯了

2021-01-21 22:34:50 红网
作者:肖帅 编辑:王津
字号:

红网时刻1月21日讯(见习记者 肖帅 通讯员 谭英格)寒假即将到来,湖南14个市州的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也已经确定。随着学生出行需求增加。记者从湖南交警了解到,近期各地发生多起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为此,湖南交警特发布了三条监控录下的交通事故视频,向广大学生予以警示。视频中分别三则案例都是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或单车,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

案例一:12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连人带车被撞飞

湖南郴州,汤某驾驶小车行驶至一公交站台附近时,遇12岁的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突然横穿马路,汤某来不及做出反应,小车瞬间将李某连人带车撞飞。李某头部撞到小车车头后倒地,导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且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撞击导致脑震荡。

经交警调查,民警认定李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要责任,汤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负次要责任,李某因未成年,予以教育不予处罚。

案例二:三名未成年人共骑一辆摩托车撞上公交

郴州市汝城县一交叉路口,一辆摩托车闯红灯径直撞上左转弯正常通行的公交车,摩托车上3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所幸公交车转弯车速较慢,3人只受轻伤。

经了解,摩托车驾驶人卢某年仅14岁,车上两名乘客也仅15岁,都是附近中学的学生。民警对3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卢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三:13岁未成年人踩自行车撞小车

湖南怀化,陈某驾驶一辆小车等候绿灯通行时,龙某(13岁)骑行一辆自行车从后方撞上陈某的小车,造成了龙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在本次事故中,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湖南交警特别提醒: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放假”

在此,湖南交警特别向广大学生呼吁:知危险,会避险。学生放假,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放假”。以下驾驶规定细则和安全细节请家长和孩子们切记!

▲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驾驶摩托车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来源:红网

编辑:王津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