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8日讯(记者 吴公然)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议案建议组获悉,截至大会主席团决定的接收代表议案截止时间(1月26日18时),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符合议案条件的议案3件。
这3件议案分别为:关于制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关于尽快修改《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议案。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这些议案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议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均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案由、案据、方案符合议案规范。
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会后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