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交警“火眼金睛”识破三次酒驾男子

2021-02-26 11:10:25 新邵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吴艳红 陈又民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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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次酒驾被查 企图报假名“过关”.jpg

图为交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新邵一男子酒后驾车被查,声称未带驾驶证,企图虚报假名蒙骗过关,被新邵交警“火眼金睛”识破,该男子竟然是第三次酒驾了。

2月23日,新邵交警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带领民警职工辅警9人在赛双清公园路段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百日行动”夜查行动。晚上8时许,民警在检查车号为湘E27***小型汽车时,发现驾驶员室酒气浓厚,随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为76.1mg/100ml,属于酒驾。被查后,交警要求徐某出示驾驶证,驾驶员有点慌张,声称没有带驾驶证,只报了一个身份证号码。

民警根据驾驶员报的身份证号后查询,驾驶员叫蒋某兵,持"C1"驾驶证正常,没有照片。随即,民警查询车辆信息时,发现车主刘某斌的电话号码竟跟刚才驾驶员报的电话号码是同一个号码。民警觉得驾驶员可疑,于是再次对该驾驶员进行询问,问其叫什么名字。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驾驶员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该驾驶员刘某斌去年12月份刚被查到第二次酒驾,还没去处理,这是第三次酒驾了。因平时喜欢喝酒,害怕被交警查到,就把自己一个兄弟蒋某兵的身份证号背了下来,以防被查时好逃脱。

由于刘某斌第二次酒驾未去处理,他的驾驶证还是扣留状态,民警依法暂扣机动车,并当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违法行为录入电脑处罚。等待他的将是罚款、行政拘留、驾驶证被吊销的严肃处理。

新邵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尤其在被查到后,不汲取教训,继续喝酒开车。酒驾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是交警重点打击的对象。(新邵县融媒体中心 吴艳红 陈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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