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
红网时刻3月4日讯(记者 郭薇灿 摄影 徐士洁)“参与调处矛盾纠纷9万件,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3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初审案件近8000件,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近3000件......”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用数据举例了湖南1977个司法所2020年的工作。
傅莉娟认为,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职责,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法治建设责任更大、任务更多。但司法所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定位、职责缺乏法律依据,业务工作无全国统一规范及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偏低等突出困难和问题。
为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傅莉娟带来了一份《关于将司法所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平台的提案》。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傅莉娟从五个“解决”提出了建议:
明确定位,解决司法所是什么的问题。建议尽快通过行政法规或规章的形式,明确“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明确“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市区司法局根据辖区面积、人口规模及工作需要”的标准设置司法所等内容。
明确职责,解决司法所是干什么的问题。经多次调研征集,司法所作为原县市区司法局和原法制办职责到乡镇(街道)的延伸,其主要承担的职责已从2004年司法部规定的9项职责初步归纳为13项。建议司法部推动《司法所条例》出台或者通过行政法规或规章等形式,明确司法所的主要职责,让全国各地司法所开展工作有法可依。
充实队伍,解决司法所工作谁来干的问题。人的问题是司法所最核心的问题,人少事多的矛盾在全国各地司法所普遍存在。建议出台行政法规或规章,明确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开展工作需要”配备的标准及招录要求等规定,达到每所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
规范业务,解决司法所工作怎么干的问题。建议尽快印发《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从全国层面统一司法所业务工作标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解决业务标准遍地开花的问题。
配强装备,解决司法所工作用什么干的问题。建议尽快印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为各地司法所履职提供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