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9日讯(通讯员 彭晚华)3月19日,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曝光一批超速行驶和闯红灯违法车辆,以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此次曝光的是2月份在株洲市境内G106和S320等道路被测速仪记录的部分超速50%以上车辆,以及被电子警察抓拍的部分闯红灯的违法车辆。
交警提醒,超速行驶时,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此外,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法规中,红灯表示“禁止通行”,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遇到红灯一律不得通行。
【案例一】2021年02月05日01时10分许,叶某梁驾驶湘B2**87号小型客车(以50.9km/h的速度在限速40km/h的道路上行驶)沿株洲市石峰区白石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棉湖洲路口时,遇刘某明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由北往南行驶至该路口处左转弯进入白石港路时,两车相撞,造成刘某明受轻微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2020年12月16日07时20分,王某庚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王某沿中心大道由北往南向攸县洣水二桥方向行驶,行至中心大道与工业路交汇处,王某庚闯红灯越过人行横道后,停驶在中心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路口中间位置时,遇陈某驾驶湘B3**66小型轿车沿工业路与中心大道路口左转弯信号灯为黄灯时驶入中心大道,两车避让不及造成相撞,致王某庚、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