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甘露寺社区两名干部因贪污、受贿、职务侵占获刑

2021-03-20 22:17:05 红网
作者:郑涛 黄思敏 杨维维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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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2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黄思敏 杨维维)近日,由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甘露寺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韩勇,因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甘露寺社区原党支部委员、居委会会员韩某志犯职务侵占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韩勇在履行政府征地拆迁工作职责时伙同有征地拆迁职责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归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韩某志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韩勇、韩某志身为党员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两人的案例再次告诉我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权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该案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自身廉洁自律意识,铸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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