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22日讯(通讯员 唐卉芳子 徐斌)为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正确、理智地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矛盾。3月17日,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启明中学的40余名学生、家长、老师旁听一起庭审。
随着法官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此次旁听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因与被害人魏某有矛盾,在被被害人打了一个耳光后,在厨房找了一把开生蚝的小刀,朝被害人背部、胸部、面部等部位连扎六刀,之后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坦白、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通过真实案例和严肃的庭审现场以案释法,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因为一时冲动,年纪轻轻却失去了自由,其刑满释放后,在升学、就业、参军等方面也将受到诸多限制。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刑事责任年龄由14岁降低到12岁,可见法律在保护青少年的同时,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也会依法教育打击。法官告诫学生们遇到矛盾不要采取暴力和欺凌手段,要采用正确的应对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走上犯罪的道路。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在日后的生活中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远离违法,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