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石鼓区检察院检察长宋顺武、副检察长刘振兴为全校师生发放了该院自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侵害未成人强制报告制度》系列宣传册。
检察官走进石鼓区人民路朝阳小学,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以“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宣讲。
红网时刻衡阳3月22日讯(通讯员 郭佳 记者 王敏)3月22日上午,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之送法进校园活动。检察官走进石鼓区人民路朝阳小学,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以“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宣讲。
当天,该院检察长宋顺武、副检察长刘振兴为全校师生发放了该院自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侵害未成人强制报告制度》系列宣传册,呼吁未成年人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强调学校和老师要切实履行职责,让保护落到实处。
“同学们,过年收到的压岁钱是不是属于你们自己?你们能够随意支配压岁钱吗?”未检检察官周欢以《民法典》的条文为基础,通过生动的案例来剖析压岁钱的用法、反校园暴力行为、抚养教育与赡养父母相关权力与义务等小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全校师生宣讲了法律小常识。
什么是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周欢为在场师生解答,是由最高检、国监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检察官告诉大家,当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别迟疑,立即拨打110!
在二年级的法治小课堂上,周欢结合低年级学生年龄小、法律知识薄弱等特点,从同学们感兴趣的动画宣传片入手,通过播放生动有趣、简单易懂的小故事,向学生解读了什么是违法犯罪、哪些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告诉大家如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引导同学们,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和杜绝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