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张盟 徐士洁 彭莎 王波 彭婧 长沙报道
事故科交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一般情况下能在事故现场迅速根据现场情况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今天就给大家来讲一个观“灯”解案的故事。
3月30日凌晨,在雨花区木莲路万家丽路口,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小汽车撞到了一辆由东往西行驶的电动车。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122中队民警祝礼元接警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根据电动车主现场的描述,他“应该”没有闯红灯且正常行驶在斑马线上,而小汽车驾驶员则表示自己在绿灯亮起时车辆才起步走。
祝礼元在观察了这个路口的红绿灯及碰撞现场后还原了事发经过……而后在调取了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后发现,事发经过与祝警官在事故现场的分析判断没有一丝差别。的确是电动车闯红灯才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电动车也没有行驶在斑马线以内。因电动车主通过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祝礼元提醒广大的电动车驾驶员:很多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电动车闯红灯造成的,希望电动车驾驶员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红网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