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春梅法官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 周春梅,生前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今年1月12日,周春梅因坚守公正司法、不徇私情被人杀害,生命定格在了45岁。
打开周春梅的办公电脑,映入眼帘的是桌面壁纸上“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几个大字。作为从湘西大山里走出的省高院法官,周春梅是乡亲们的骄傲。
周春梅丈夫 陈文曲:亲戚朋友来咨询的,有法律问题咨询的话,她就会耐心地解答,你要是有案子要说情,要请托,我们做不到,关于这样的你就不要到我家里来了。
行凶者向某,是周春梅的老乡,也是校友。因为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向某多次找周春梅让她向下级法院及所在高院说情“打招呼”,周春梅拒绝了,后来向某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对周春梅未能帮忙心生怨恨,1月12日早上,周春梅在小区地下车库被向某杀害。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蒋琳:向某的劳动争议纠纷案,我是承办法官,在这个案件的审查阶段,这个案子周春梅法官从来没有过问过。她坚持三个规定,在审查阶段只字不提这个事。
在周春梅看来,法不徇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上,周春梅坚守公正司法的初心。周春梅遇害后,同事们清理她的遗物时,在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了一封来自株洲县村民宋义明的感谢信。在一起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民告官”案中,周春梅耐心地为村民释法,化解了一起闹了三十年的矛盾。
案件当事人 宋义明:能够当庭指出当地政府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当庭进行批评,是为民说话的法官,案件赢与输那都是次要的了,我对她的工作态度作风,我心服口服。
周春梅在一篇观影笔记中写到“在我们眼里是百分之一的事情,在老百姓那里就是百分之百”。从事审判工作的十多年里,周春梅所办案件经评查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法官助理 刘寄清:她说我们案件对我们法官来讲,一年可能办几百个案件,习以为常,但是对当事人来讲,可能一辈子他就进一次法院,就见你们一次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具体地去听取当事人的每一个诉求,完善每一个程序,就在这个过程中,法治信仰这么建立起来的。
周春梅遇害后,她的同事在朋友圈发了一段话,“昨天是春梅,明天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你。怕了吗?不怕!我相信每一个法律人都心怀法律梦想,并会为之奋斗终身。”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 龙菲:一旦选择了这份职业,选择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执着坚守,就有了强大的内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责无旁贷。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廖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