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4月18日讯(通讯员 阳莉 王玥 记者 宋美君)近日,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犯罪情节轻微的盗窃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原本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案件,却让办案人员始终放不下牵挂的心。
何某某,家住湖南省衡南县向阳桥街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曾因车祸导致右眼、右腿三级残疾。其妻子为一名三级残疾的精神病患者。夫妻二人靠收废品为生。
2018年至2020年期间,何某某在拾荒时先后四次在珠晖区将被害人放置在户外的轮毂钢圈、钢材等财物偷走并贩卖,价值总计293元。考虑何某某系迫于生计而实施盗窃,认罪悔罪态度好、主观恶性较小,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子虽然办结了,但办案人员却未“停下脚步”。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何某某夫妻俩共育有三个子女,年龄最大的11岁,最小的7岁,都在上小学。夫妻俩收入微薄,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
为了帮助一家人纾困,同时预防何某某为了生计再次实施犯罪,该院团支部与办案人员一同前往衡南县向阳桥街道,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委会沟通对接,通报何某某案处理情况,并提出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将他的三个子女一同纳入低保范围的建议,同时希望尽可能对该家庭采取更多救助方式。
此外,该院团支部还将温暖送进了何某某家中,为他的三个子女送去新书包、课外书籍以及各类学习文具等物品,鼓励三个孩子保持踏实的学习态度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寄语他们“用努力改变现状,成长为社会有用之才”。该院也将持续关注何某某一家的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据悉,该院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通过司法救助、化解行政争议、扶贫慰问等方式,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切实将司法温暖传递到困难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