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潮·百年颂丨湖南告别福利分房:从“居者有其屋”迈向“居者优其屋”

2021-05-14 09:20:00 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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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长沙市黄兴北路某小区环境宜人,不少居民在游乐场玩耍。湖南日报记者 傅聪 摄

【铭刻】

1998年12月31日,湖南宣布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福利分房制度彻底退出我省历史舞台。此后,住房货币化催生房地产业蓬勃发展,城市居民实现“居者优其屋”。

【追寻】

在1998年之前的近半个世纪,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子主要和“工龄”“级别”等词语挂钩。福利分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是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

“蜗居”是那个时代的普遍记忆。长沙市民邓丽对此有着深刻的印象。

1992年,22岁的邓丽与丈夫分得了长沙开福区轩辕殿巷内一套福利房,30多平方米,2间房,无厕所,公用厨房。刚分到房时,邓丽挺高兴,感觉到比住低矮逼仄的平房好。但随着2个孩子相继出世长大,这种喜悦感逐渐被“拥挤感”冲淡。

邓丽没想到,此后20多年里,自己的家不断变化,从30多平方米“长”到89平方米,到2016年换成了150平方米的大房子。家,越变越宽敞,越住越舒适。

这一切变化是由住房制度改革带来的。

上世纪80年代初,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人口数量增加,住房供需矛盾凸显。有史料表明,改革开放之初,我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非但没有增长,反而由1949年的人均4.5平方米下降至1978年的人均3.9平方米,住房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1980年,邓小平发表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提出了改革城镇住房投资、建设和分配制度的总体设想。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住房制度改革由此迈开步子。

我省开始推行“加租起步、建商品房开始、逐步过渡到货币分房”,越来越多的家庭,感受到了住房改革带来的新鲜气息。

1992年,长沙市批准成立各类房地产开发公司134家,次年迅猛增到317家,城市中新建起的商品房吸引了无数人向往的目光。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此轮改革中,我省重点推进存量公房出售,全省近8000万平方米的存量公有住房陆续出售,不少城镇居民成为住宅自有产权的享有者,拥有了一本“房产证”。

此时,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在全国铺开,我省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人们逐步有了“银行按揭”的购房新观念,贷款买房渐起。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拉开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带来中国城镇住房制度一次根本性的转变,宣告“福利分房”时代终结。

1998年12月31日,湖南宣布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从即日起停止福利实物分房,实施货币化分房,福利分房制度彻底退出我省历史舞台。

从此,我省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形成三类住房供应体系,建立起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1998年后的10年中,全省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中收入群体住房需求。

进入新世纪,商品房成为城市住房建设的主角,楼市一片热闹欢腾的景象,“看房买房换大房”成为了热门话题。

党的十九大后,我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眼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权重越来越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建设规模空前。

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215万套,近650万人“出棚进楼”;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114万套;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144个,惠及居民62.72万户,保障了低收入群体“有的住”,而且“住得好”。

城市“长大长高”的同时,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到2020年底,我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9.7平方米,人们宜居的幸福笑脸处处洋溢。

【感言】

改革开放以来,“家”经历了从福利分配到个人消费的巨大转变,从拥挤到舒适,从统一到个性,从“居者有其屋”到“居者优其屋” ,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了城市安居乐业梦。今天,我们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继续深化改革,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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