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等16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
随着《规定》出台,3年来,我省律师执业权利形成了基础制度性保障框架,相关制度机制日益完善,长期困扰律师执业普遍难题得到缓解,律师执业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
打破行业“壁垒”初见成效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调查取证是律师“最前置”执业要求,但之前因各个行业部门管理规定不一致,架设在行业间的这扇门如同“壁垒”一般,使得律师调查取证权利难以充分实现。
我省有1.8万余名律师,他们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也是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道防线,保障他们的调查取证权,就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几经酝酿和反复协调,“破壁行动”终于触动了“第一块砖”。2020年8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规定》,明确提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承办法律事务,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地公安部门查询全国户籍人口等登记信息。
据了解,我省将查询范围扩大至全国户籍人口信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保障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此基础上,此次由16家单位联合印发的《规定》明确:“律师为办理诉讼、仲裁及非诉讼业务,在本省范围内调查核实与其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权。”
“《规定》破除了行业之间的信息壁垒,为律师执业带来根本性保障。”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表示,今后,律师可凭规定的相关证明,到相关单位获取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信息材料。同时,该《规定》明确了律师在非诉讼业务领域调查取证的权利,范围涵盖律师办理的仲裁及大量非诉讼业务,较好地适应了律师执业的客观需求,将助力律师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突出问题导向逐一发力——
律师执业环境日益改善
2018年,由省委政法委牵头,湖南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由起初的6个部门“小合唱”到14个部门“大合唱”的历史转变,推动了律师制度改革在湖南逐步落地。而最先解决的,就是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
3年间,以律师执业调查取证难、会见难、阅卷难为问题导向,湖南重点发力,相继审议出台贯彻“两高三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诉讼权利保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利的规定》等保障律师会见权、推行律师调查令、构建新型律检关系等8个制度文件,使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日益完善。
同时,我省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从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等方面保障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2018年,省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成立。随后,省、市、县三级政法各单位开辟律师快速维权“绿色通道”60余个,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后投诉无门、维权低效局面根本扭转。3年来,全省共成功处置维权申请108件,协调解决成功率逐年攀升。
执业“获得感”激发“使命感”——
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作用彰显
5月6日,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律师,谈及执业环境改善是否有切实感受时,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执业环境日益好转,律师职业地位显著提高,执业“获得感”激发“使命感”。
“人口户籍信息、企业登记书式档案资料的查询现在十分便捷。”湖南仲声律师事务所入职不久的张静律师表示,去年底以来,他已代理10多起民事案件,职业认同感被激发。
“律师对刑事案件关键证据的调取,有时会改变定罪或量刑的方向,事关司法公平正义,也彰显了司法进步。”湖南湘行律师事务所边均福律师十分看重调查取证权,他目前是省法律援助中心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律师团成员。他介绍,在2019年代理的二审张某斌案件中,法官耐心听取他对调取证据的证明目的以及定罪量刑的辩护观点后,依法将张某斌由无期徒刑改判成有期徒刑。
“如果没有调查,执行就可能会停留在一纸空文上。”湖南茶源律师事务所向波律师表示。2020年初,在古丈县法院强制执行下,该县默戎镇九龙村25户村民,拿到了拖欠1年多的全部劳动报酬2.79万元。这结果,正是向波律师调查收集到了能够证明对方拥有可供执行财产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才有了全部到位的赔付款。
律师执业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保障。2020年,我省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