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承载着无数人的乡愁,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近日,湖南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发布了《关于转发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事关湖南11县市区,看看有你的家乡吗?
此次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2000万元,涉及双牌县、桃江县、安乡县、桃源县、常宁市、娄星区、茶陵县、龙山县、资阳区、岳阳县、湘乡市11个县市区,每地获2000万元投资。具体来看:
项目如何实施?
今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第一年,《通知》要求,项目县要立足本地实际,尊重农民意愿,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确定具体建设内容,避免追求过高目标、一味求快。
要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后续管护措施,坚持农村民生工程为农民而建,坚决杜绝虚假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并确保项目建设所需其他来源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加。
《通知》强调,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每月10日前,项目县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总体目标是什么?
本批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落地落实。同时,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得到较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