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5月25日讯(通讯员 罗平平)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花垣交警叉叉用发生在县域内的交通事故案例,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以提升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目前,三轮车因价格便宜出行载货方便等优势,成为了许多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然而,部分三轮车驾驶员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闯红灯、随意调头、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现象频发,严重者甚至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成为“马路杀手”。
事故案列一:2021年5月1日,吴某春驾驶湘KNV***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国道319线凉水井路段,在向左转弯时,未让后车正常由王某驾驶的湘UZ0***普通二轮摩托车先行,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右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硬膜下出血,面部挫裂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正在侦查中。
事故案列二:2021年5月15日,雷某明驾驶湘FAD***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保靖县驶往花垣县,该车行至花垣县望城村一叉路口时,因左转弯未让行,与李某驾驶的湘UX***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乘坐人彭某姣受轻微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雷某明负全部责任。
两起事故都是因三轮摩托车转弯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随意转弯引发交通事故。花垣交警温馨提示:机动车在允许掉头转弯时,应靠路口中心线左转,掉头车辆要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
来源:红网
编辑:杨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