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总有人不信这个邪。望城居民刘女士就因为在朋友圈点了个赞,结果被人骗了3万余元,这是怎么一回事?
历时140小时、辗转3省、路程跨越3000多公里……近日,望城警方破获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件,刑事拘留两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3月,望城区茶亭镇居民郭女士在抖音认识了网友陈某,并添加了其微信号。4月23日,陈某发信息请郭女士为其朋友圈点赞评论。没多久,陈某告知郭女士点赞“中奖”了。
“这是我们公司组织的福利活动,只有四个中奖名额呢,交660元就有7次抽奖机会,百分百中奖!”当听说奖品都是名牌包、口红、手机等,郭女士顿时心动。通过对方发来的收款二维码,她将660元转了过去。
郭女士参加该活动后,抽到了价值7万余元的奖品,她向陈某提出要将奖品兑现。“兑现需要缴纳1万多元的税费,因为这些奖品都是海外邮寄过来的。”按照陈某的要求,郭女士将10116元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卡。随后,陈某却以账号有误、钱款被冻结等各种理由,要求郭女士继续转账,前后分四笔累计转账31014元。直到郭女士再也联系不上陈某,她才发现被骗了。4月25日,如梦初醒的郭女士赶紧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茶亭派出所民警对案件展开侦查。经过140小时的艰苦奋战,5月11日下午4时,民警终于将反侦查意识极强、善于伪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尹某某(男,20岁,山东冠县人)和王某某(男,21岁,山东冠县人)成功抓获,并现场缴获作案工具、涉案银行卡14张及诈骗资金13800元。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尹某某伙同王某某在明知是黑钱的情况下,购买他人的银行卡为诈骗上线取现20000元(系受害人郭女士被骗资金),扣除报酬后,两人将剩余的钱汇至上线指定的银行卡。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被望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在参加朋友圈点赞、网络抽奖等活动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勿随意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要轻易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