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园区实行末位淘汰,连续2年排名后5位将被摘牌

2021-06-07 10:41:49 红网
作者:杨朝文 刘玉先 杨杨 编辑:秦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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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召开全省园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红网时刻6月7日讯(记者 杨朝文 刘玉先 杨杨)6月7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召开全省园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永健发布新闻。

徐永健介绍,为实现“五好”园区创建目标,制定出台了创建“五好”园区的“1+3”政策体系,“1”就是《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3”就是3个配套文件,即:《关于创建“五好”园区 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评价办法》(简称《评价办法》)和《“十四五”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简称《发展规划》)。

“这是创建'五好'园区的重要政策支撑,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分层衔接相结合、战略目标与战术支撑相协调。”徐永健说。

关于“1+3”政策体系,徐永健介绍,《指导意见》,是指导“五好”园区创建的顶层设计;《若干政策》,是支撑“五好”园区创建的政策举措;《评价办法》,是检验“五好”园区创建成效的评判标准;《发展规划》,是推动“五好”园区创建的长效机制。

其中,《若干政策》从土地、资金、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化、可操作、企业获得感强的政策。

比如:对产业集聚、税收贡献、项目引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快的园区或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要素倾斜。重点支持第三方招商、供应链产业链招商,支持龙头企业招商,主要考虑发挥专业招商企业、龙头企业的优势,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实效。

《评价办法》,以“五好”园区为导向,设置了10项“五好”园区评价指标和10项园区经济评价指标,每年进行评价并排名。

一方面,实行正向激励,对被评为先进的园区,其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在建设用地、资金扶持、招商推介等方面优先支持。另一方面,实行末位淘汰,对评价排名后5位的园区,给予黄牌警告和1年整改期限;连续2年排名后5位的园区,或者连续2年实际使用外资和进出口为零的园区,予以摘牌,撤销其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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