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17日讯(通讯员段芳)“感谢人民的好法官,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你们的判决是有温度的爱民之举,太感谢了”。6月17日上午八时许,慈利县苗市镇东洋渡村村民代表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此感谢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解决了该村涉及三十多户村民的林权争议。
2009年9月1日,原东洋村(建制村合并后为东洋渡村)召开党员会议,形成本村林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办在东洋村名下的决议。2009年9月13日,慈利县政府以该会议记录为权属依据,向原东洋村颁发(2010)第18180002号《林权证》。因该林权证与该村三十多户村民1984年自留山登表所载明的山林权面积相重叠,该村三十多户村民多次求助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都没有解决问题。随后,三十多户村民诉至武陵源区法院要求撤销该证。
武陵源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实际利益,且人数众多,经查阅案卷,实地勘察,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于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条件以及程序等相关规定当庭一一释明。2020年12月10日,该院以慈利县人民政府根据原东洋村提供的《东洋村党员组长会议记录》作为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为东洋渡村颁发《林权证》,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判决予以撤销。判决后,当事人均未上诉。据悉,行政职能部门已经撤销了(2010)第18180002号《林权证》。
每一起案件对法官来讲,只是诸多案件中的一件,但对当事人来讲,却是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依法公正审判的同时,真正的实质化解争议。今后,武陵源区法院行政审判将继续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