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为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部从今年起实施“优师计划”。
该计划为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的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17所师范院校进行重点培养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我省面向40个脱贫县(市、区)实施“优师计划”。
我省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工作,招生计划共65人。
我省地方“优师计划”共招录2334人,主要是由省内的11所高等学校来承担培养任务,分别是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学院。
省教育厅教师处副处长缪高勇介绍,“优师计划”与部属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区别在于,我省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的学生毕业后,都必须回到40个脱贫县就业。但是教育部直属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并没有这样的就业要求。
培养院校将明确培养目标,设置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针对“优师计划”师范生开设系列特色课程,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优师计划”师范生相对集中管理,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和实习实践。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将紧密配合培养院校开展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等实践环节,让“优师计划”师范生深入了解当地教育发展形势,厚植教育情怀。
面向全省考生招考录取
据介绍,“优师计划”面向全省考生招考。考生报考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1年统一高考;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填报志愿。所有的“优师计划”,都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栏。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6日至6月27日。
签订协议。部属高校承担的“优师计划”,录取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对未签订协议的考生,高校不为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省属高校承担的“优师计划”,集中填报志愿阶段截止后,省招办会将填报省属高校“优师计划”志愿并达到批次成绩的考生名单按一定比例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与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后,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和退档。部属高校承担的“优师计划”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一经录取,不退档、不补录。报考省属高校承担的“优师计划”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享受“两免一补”,毕业履约任教有编有岗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考生录取后,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其履约任教所在定向县。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在全省40个定向县就业,履约任教6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岗位的,由省教育厅协调相关市(州)统筹安排到有岗位需求的定向县就业。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