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
建设洞庭湖博物馆,是湖南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响应国家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博物馆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紧邻洞庭湖,占地面积280亩,主馆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主要展示洞庭湖历史变迁、生物多样性,洞庭湖风土人情、资源特色等。
为举办好洞庭湖博物馆基本陈列展览,保存洞庭文化基因,珍藏湖区人民集体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洞庭湖区域自然生态演变、历史发展进程相关的各类实物和影像资料,也可提供有关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与洞庭湖历史变迁、社会历史变革和发展有关的文物、实物、标本、图片、影像及文献资料均纳入征集范围,主要包括:
1.反映湖区不同时期地质地貌、自然生态变化的各类矿石标本、动植物化石等或图像、文献资料。
2.反映湖区不同时期的生态资源,如鱼类、鸟类、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动植物标本或图像、文献资料。
3.反映湖区各民族不同历史时期人口变迁的各类实物或图像、文献资料。
4.反映湖区各地,包括湖南省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长沙市望城区、湖北省荆州市等城市变迁的各类实物或图像、文献资料。
5.反映湖区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各类生产(农业、手工业、商业)工具,以及反映人民生活(衣食住行、风俗娱乐)的各类实物或图像、文献资料。
6.反映湖区自然景观、人文风貌的文学艺术作品实物或图像、文献资料。
7.反映湖区人民人文思想、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实物或图像、文献资料。
8.反映湖区诞生或与湖区有重要关系的重要历史人物,包括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科学家、文化名人、宗教人物等重要文物及作品。
9.反映洞庭湖水利设施建设、防汛抗旱、环境保护、血吸虫防治等相关实物或图像、文献资料。
10.反映湖区各个历史时期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以及军事、科技、教育、交通、卫生、体育、宗教等方面发展的重要物证。
二、征集类别
属于征集范围的各类实物、碑刻、拓片、标本、老照片、音像、书画、手稿、图书、文件、证件等。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凡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收藏证书,对于捐赠文物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
2.复制归还。收藏者不愿意捐赠或寄存馆藏的文物,在征得所有者同意,由洞庭湖博物馆复制后归还原件。
3.寄存馆藏。集体或个人可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洞庭湖博物馆委托管理,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
4.有偿转让。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可适当予以经济补偿。
5.协议借展。按程序经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后与相关单位鉴定协议,予以借展。
6.申请购买。对于珍贵文物,以自愿出售为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
四、征集日期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岳阳市博物馆洞庭湖博物馆
联系人:张迎宾13873011966
黄志平1397301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