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12至17岁人群疫苗接种原则来了

2021-08-05 09:55:36 郴州市教育局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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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12-17岁中小学生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郴疫指〔2021〕32号)统一部署,我市于8月、9月分别启动对15—17岁、12-14岁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为稳步推进12—17岁中小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及时间要求

1.15-17岁学生,8月份完成第一针剂,9月份完成第二针剂;

2.12-14岁学生,9月份完成第一针剂,10月份完成第二针剂。

二、接种原则

1.应接尽接。凡具有郴州市(含各县市区)学籍,已达到上述接种年龄,且无禁忌者。

2.定点接种。各县市区确定固定接种点(可以是学校临时接种点,也可是一个或几个设施设备完善,面积较大等适宜未成年人接种的接种点)为12-17周岁中小学生专用接种点。

3.提前告知。各接种点将疫苗到位情况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学校,学校至少提前半天告知家长。

4.学校统一组织。各地各学校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信息提前摸底,根据当天疫苗到位数量,在接种点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元,分时段组织学生到指定接种点或学校内临时接种点有序接种,学生等候时间原则上不得长于2小时。为便于接种工作,市中心城区职业学校的学生接种工作,按照学生居住地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接种第一针剂。

5.知情自愿。学校要切实做好新冠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给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发放《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并由监护人亲自签订《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知情同意书》,学生必须携相关证件和《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知情同意书》才能接种。

6.部门协同。卫健部门要负责筛选合适的接种点或设立临时接种点;接种点要加大疫苗接种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前将疫苗信息告知学校,选派业务精、态度好的医生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和医疗应急救助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家长的宣传沟通;学校要负责收集新冠疫苗接种学生信息,并组织好学生分时段、有秩序接种,收集好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公安部门要做好接种点的秩序维护。

7.属地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是当地学生新冠疫苗疫苗接种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高效。

市直中小学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按属地原则分别由苏仙区和北湖区负责,并纳入当地考核。

郴州市教育局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注意事项

一、预约陪同。12-17岁中小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团体预约。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同接种。

二、携带资料。接种前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及预防接种证(如有),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监护人必须签字,填写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等)。

三、熟悉接种知识和流程。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1.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穿宽松衣物,要让未成年人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受种者及陪护人员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接种时。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3.接种后。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告知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果接种后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和瘙痒、一过性发热等现象,无需特殊处理,这些反应一般2-3天内会自动消失,如发生持续不适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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