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78.60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完善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鼓励公立医院提供“日间医疗”……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以下称《规划》)。《规划》明确未来5—15年目标:到2025年,人人享有更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到2035年,高质量建成健康湖南,卫生健康事业综合实力和发展质量跻身全国第一方阵,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健康干预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让防病先于治病。《规划》内容显示,我省将干预健康影响的因素,在全省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科普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平台,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以及环境影响因素监测,加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深入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积极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加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积极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等。
重点人群
维护重点人群健康,完善三孩生育政策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完善三孩生育政策措施;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等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保障母婴安全。
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力争近视率平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
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重点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85%。
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方式,鼓励支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
重疾防控
推进癌症早诊早治,建立新冠肺炎免疫屏障
重大疾病的防控,对于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缓解受癌症困扰的以千万计家庭的现实困难意义重大。《规划》内容显示,我省将从两个方面进行重大疾病的防控。
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上,健全慢性病防控相关基础信息监测报告机制和评估体系,实施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监测。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
完善慢性病分级分类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65%。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开展口腔癌、鼻咽癌、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制定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
防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方面,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研判和预警,有效应对新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严格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规范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立免疫屏障。
公卫屏障
创区域性疾控中心,建三大疫情救治基地
加快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配建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菌毒种研究中心等科研设施,争创国家区域性疾控中心。
结合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等项目布局,分片区建设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以及若干移动救援救治中心、空中救援中心,建立医疗救援专家组及队伍,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装备,打造空地一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建设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三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重症监护、呼吸、感染病区建设。
医服能力
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提高日间手术比例
完善落实财政投入、人事薪酬、人才培育、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和措施,高标准推进国家医学中心、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神经、骨科、呼吸、创伤、肿瘤、儿科、老年病、心血管、妇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实施县级医院“5321”工程。持续做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力争将50%的县级综合性医院建设成为三级医院,并每年推广引进3项适宜技术,培养2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建设1个重点专科。
丰富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推行日间服务,提高日间手术比例,鼓励公立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诊疗中心,提供日间化疗等服务。推动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一站式服务等服务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中医药振兴
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打造中医药特色小镇
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中医特色重点医院。
实施中医药“神农人才”工程,创建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1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
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分中心和临床技术中心,建设5-6个省级中医药研究中心、1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
中医药产业振兴,提质建设20个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创建2-3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打造30-40个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推进3-5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建设。
医保改革
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医保待遇与缴费挂钩
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
坚持医疗保险公平性原则,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普惠型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
探索罕见病用药多渠道梯次保障机制,不断改善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
建设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干预健康影响因素,促进心理健康
《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明确以下健康影响因素干预项目: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4个专项工作。
●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推动营养立法和政策研究,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以及传统食养服务,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等重大行动,提高全民营养健康水平。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各市(州)均有1家精神病医院达到三级精神病医院标准。鼓励各地将存量一级精神病医院和以收治精神障碍患者为主的一级综合医院改造升级为二级精神病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至少在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规范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登记和报告,随访管理与指导,居家药物治疗,应急处置,精神康复等。
●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组织实施城乡饮用水卫生、农村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空气污染等对人群健康影响、人体生物等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