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永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形象,市创建办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大提升活动。
活动以“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为主题,以《永州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准则》为基本要求,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通过开展《永州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准则》(详见附后)宣传教育、签订文明行为承诺书以及文明劝导服务等活动,送文明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顽疾,养成文明的言行举止,做文明人、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全面提升市民文明行为和城市文明程度。(附《永州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准则》)
永州市民文明行为 “十要十不要”准则
言语要文明,不说脏话粗话、喧哗吵闹
举止要文明,不室内吸烟、乱扔垃圾
居家要文明,不乱堆乱放、私搭乱建
用餐要文明,不劝酒酗酒、铺张浪费
出行要文明,不闯红灯、乱穿马路
驾驶要文明,不车窗抛物、乱停乱放
乘车要文明,不拥挤插队、抢座占位
旅游要文明,不损坏公物、乱刻乱画
经营要文明,不占道摆摊、影响他人
养宠要文明,不弃绳遛狗、随处留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