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独家丨湖南即将诞生国内第17个地方版“自贸试验区条例”

2021-10-01 11:46:48 红网
作者:杨斌 唐熙龙 编辑: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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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湖南召开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红网时刻10月1日讯(记者 杨斌 通讯员 唐熙龙)9月27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国内第17个地方版“自贸试验区条例”呼之欲出。

9月30日,红网时刻记者从湖南省自贸办获悉,《条例(草案)》共9章62条,内容涵盖管理体制、投资贸易自由便利、金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以及服务和保障等方面。

关注点一:为何要立法?

湖南省自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2020年8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确定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区位布局、任务措施和保障机制,并明确要求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

“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促进自贸试验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构建自由便利的投资和贸易环境,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有必要制定本条例。”上述负责人说。

关注点二:条例草案的进展如何?

红网时刻记者了解到,《条例》是被列入湖南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的重点立法项目。

为做好《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省商务厅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印发起草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提高起草质量,省商务厅收集学习十余个省市自贸试验区条例,在省内外广泛开展调研和论证,听取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以及片区内企业意见建议,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立法经验。通过征求意见稿形式向相关省直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经省商务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省人民政府。

收到《条例(草案送审稿)》后,省司法厅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审查工作,结合各方面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8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条例(草案)》。

9月13日,省人大财经委召开第43次全体会议审议《条例(草案)》。9月27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至此,条例立法工作步入一审阶段。

关注点三:国内自贸试验区立法情况如何?

回顾国内自贸试验区建设历程,从2013年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到现在,全国已有21个自贸试验区,除最后一批获批的北京、安徽、湖南自贸试验区外,其它自贸试验区都已制定法律法规。

从国内已获批的自贸试验区立法实践来看,一般都会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目前主要有3种立法模式:

一是省人大综合立法模式。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制定综合性的自贸试验区条例,此类为主流模式,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重庆、四川、河北、山东、江苏、广西、湖北、陕西。

二是国家综合立法、省人大专项立法模式。海南采取此模式,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而海南省人大已就商事登记、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通过了专门立法。

三是政府立法模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规章,如云南、黑龙江。

湖南省自贸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立法内容来看,地方性法规有共通之处,比如大部分条例都包括管理体制、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创新、法治环境等内容。但各自贸试验区的立法又具备其特性,体现了国家赋予其的特殊使命,如福建自贸试验区条例突出闽台合作,辽宁自贸试验区条例突出东北亚区域开放与合作,广西自贸试验区条例突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等。

他说,立法作为顶层设计的制度,应立足党中央赋予湖南的三大战略定位,结合湖南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聚焦先进制造业、国际投资贸易走廊、中非经贸合作等特色亮点,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放权、赋权力度,加强改革创新系统集成,统筹开放和安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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