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长沙县新增报告1例外省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甘肃省嘉峪关人,来长参加由江苏某企业举办的智能洗涤观摩活动。疫情发生后,长沙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经初步核查,蒋某某,男,40岁。10月17日13:15-17:45乘坐EU2446航班从嘉峪关抵长,乘坐出租车(湘AT9468)从黄花机场入住华良华天假日酒店。在酒店晚餐后又到酒店附近的常聚湘菜馆吃宵夜。10月18日蒋某某在酒店用完自助早餐后,乘出租车(湘AX67H5 )到达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乘坐出租车(湘AT8660)赶上参观公司的大巴(湘A09685D),前往3家洗涤公司参观后回到酒店就中餐。中午,经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告知核酸检测阳性后进行单人单间隔离。目前蒋某某已送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其在长沙县活动轨迹正在深入调查中。目前3名随行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长沙县已于第一时间启动流调溯源、人员排查管控、核酸检测工作,并对蒋某某居住及其他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开展环境采样检测和消杀工作。下一步,长沙县将根据流调情况继续做好重点人员和区域管控,动态发布疫情调查及处置情况。
为做好长沙县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吁广大市民,对10月17日到18日期间与蒋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10月2日(含)以来有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和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村(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告(长沙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0731-84015781),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做好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从外地返长后,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仍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18日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蒋某某活动轨迹
10月17日13:15-17:45乘坐EU2446航班从嘉峪关抵长;
10月17日18:04-18:24乘坐出租车(湘AT9468)从黄花机场入住华良华天假日酒店,入住酒店后前往酒店二楼就晚餐,后一行4人在常聚湘菜馆吃宵夜;
10月17日21:42返回酒店休息;
10月18日7:40一行4人在华良华天假日酒店三楼吃自助早餐,随后乘坐出租车(湘AX67H5 )前往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
10月18日8:20到达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乘坐出租车(湘AT8660)赶上参观公司大巴(湘A09685D)前往3家洗涤公司参观,于9:10-10:10先后到达湖南义泽洗涤有限公司、湖南宏威洗涤有限公司、长沙正军科技有限公司参观;
10月18日11:20回到酒店就中餐;
10月18日12:40左右经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获知核酸检测阳性结果后进行单人单间隔离;
10月18日18:30经长沙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22:00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医院明确诊断,病例确诊。
10月18日,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湖南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健康提醒。
一、主动报备。凡9月29日以来有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旅居史,10月6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张掖市、酒泉市旅居史,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宁夏银川旅居史人员,或者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或者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和“黄码”的来(返)湘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湘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湘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返湘后做好健康监测。省外旅游、出差返湘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途中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红网时刻记者 吴思静 杨滋 整理报道
来源:星沙时报、湖南省疾控中心、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