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辉副区长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19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冷水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李辉副区长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辉副区长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19日永州市冷水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冷水滩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李辉副区长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