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两卡”实名又实人,反电诈出硬招

2021-10-21 09:31:31 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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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项法律针对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的难点出了不少硬招。

三湘都市报此前曾多次报道,冒充公检法、冒充客服类、“杀猪盘”等类型电信诈骗时有发生。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第一大犯罪类型。

在长沙市反诈中心民警翟安看来,反电信网络诈骗的立法是对实践中迫切需要的制度作出了规定,对行业治理、侦破打击及宣传防范等,将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

硬招一:如何加强部门统筹协调?

建立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

1月至9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3万名,同比分别上升41.1%和116.4%;6月至8月,发案数连续3个月实现同比下降……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综合施策,强化行业治理,切实形成整体合力,打击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但同时也要看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量、群众损失仍保持高位运行,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草案提出,国务院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硬招二:如何管住两卡“实名不实人”?

真实登记、尽职调查、不得买卖

一段时间以来,手机卡、银行卡大量非法开办、随意买卖,“实名不实人”问题突出,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公安机关案件侦办中,缴获“两卡”动辄数十万张,这些手机卡、银行卡几乎全为“假实名”,均非开卡者本人使用。

推动实现“实名”又“实人”,草案规定了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惩戒。

翟安认为,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来看,“实名制”与普通消费者息息相关,通过加强对电话卡、金融账户、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信息管理,对于产生的电信诈骗从源头追责和查证都有重要帮助。

硬招三:如何铲除“黑灰产”?

治理改号电话、非法设备、涉诈App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架设“猫池”和GOIP设备、提供虚假平台和技术支撑、提供转账洗钱服务等一系列黑灰产业,黑灰产业又反过来“滋养”了电诈犯罪,形成相伴相生的“利益共同体”。

一些犯罪团伙在国内购买大量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及企业对公账户,转运到境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

对此,草案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治理改号电话、虚假主叫和涉诈非法设备;加强涉诈App、互联网域名监测治理;打击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相关产业。

硬招四:如何加强预警防范?

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制度将上升为法律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防性犯罪,预警十分重要。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铺开预警劝阻工作,将打击治理关口前移,及时点醒潜在受害人,守住“最后关口”。

今年以来,公安部日均下发预警指令9.6万条,成功避免1260万名群众受骗;成功拦截诈骗电话12.2亿次、诈骗短信14.1亿条,共紧急止付涉案资金2770亿元。

为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草案明确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入法之后,此类诈骗行为的定义、执法、确证、量刑等将明确做到有法可依,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权责更明晰,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亮点

1

规定各部门职责、企业职责和地方政府职责;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

2

对电话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等作出针对性制度设计,明确落实实名制,加强对涉诈异常情形的监测处置。

3

建立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加大对被骗资金追赃挽损的力度。

4

强化治理网络黑灰产业,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

5

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尤其对出租、出卖、出借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加大了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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