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办理首例跨省司法救助案

2021-10-22 14:26:13 红网
作者:刘思思 贺宇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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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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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

红网时刻10月22日讯(通讯员 刘思思 贺宇)10月20日,一面绣着“千里送检情,检民一家亲”几个大字的锦旗寄到了攸县人民检察院。原来,远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的被救助人江某母子收到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特意寄来了一面锦旗表达感谢,至此,一起由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办理的跨省司法救助案件圆满完成。

检察主动提起救助

2008年1月19日,在湖南省攸县与江西省交界的偏远山区发生了一起云南、浙江两省伐木民工打架事件,造成浙江民工陈某死亡,多人受伤。案发后,马某等四名云南民工被抓获归案,另一名嫌疑人王某在逃。2020年6月20日,王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攸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同年8月14日,该案移送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中加害方和受害方都是离乡背井的民工,靠在偏远山区伐木维持家人生计,生活都很困难。从案发到现在,被害人家属也未获得任何赔偿。经审查后,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提起司法救助。

两院跨省协作办案

由于该案发在12年前,案卷中没有记录相关证人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也早已变更。为办好这起首例跨省司法救助案,攸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汇报案情,争取得到支持。同时,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得知救助案件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向被害人陈某的妻子江某户籍地政府、所在村委会核实情况,几经周转,终于寻找到了江某母子。

原来,江某见行凶的几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而雇用伐木工人的老板怕被牵连也跑了,没有生活来源的江某只好带着儿子回了浙江省缙云县老家。江某体弱多病,靠捡拾废品维持生活,儿子陈某旺在本县一家工厂打工,收入不高,至今未婚,系当地的低保户。

市县两级联合救助

为了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公开透明,攸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三人为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司法救助范围、刑事案件情况和拟救助对象江某的家庭生活现况、疾病诊断资料、当地政府和村委员会出具的生活情况证明等材料。该院认为,被害人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其受到犯罪侵害死亡后,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提出拟对被救助人江某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救助意见。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依法应当对江某予以司法救助。

考虑到江某母子的现实情况,而基层司法救助资金有限,攸县人民检察院在取得县委政法委支持的同时,将案件提请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上下联动,通力协作,积极帮助江某母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21年9月,市、县两级检察院为江某母子共同争取到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

一直以来,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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