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10日讯(通讯员 谭礼)近日,位于衡阳市常宁市泉峰办事处南一环东段D段分的常宁市环美酒店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被常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进行处罚。
前期,常宁市消防教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主电源切断后5s内未转入应急状态。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到期复查后,发现该单位仍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该酒店处罚款5000元整。
酒店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吸取教训,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并表示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